福利费,哪些可以计入?以及常见税务风险786
发表时间:2023-02-07 08:37 公司支出 5项可以计入福利费,4项不能计入! 一、可以计入福利费的5项支出 另外,公司过节为员工发放的现金、礼品,员工聚餐、旅游、年会的花费等,均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二、不能计入福利费的4项支出 1、公司发放的职工工装 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应列支办公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全额列支扣除,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进项税额可以认证抵扣。 提示:如果为员工统一定制的是供员工运动会服装属于职工福利支出。 2、食堂就餐费用 对于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能因就餐场所在食堂而将其视为食堂福利费支出,应根据实际业务来判定。 3、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进项税额可以认证抵扣。 4. 公司发放的口罩、酒精、夏季采购的冷饮、降温湿巾等物品 公司为生产车间采购的冷饮等物品支出属于为预防职工中暑而发生的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保支出,列支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福利费的相关财税处理 福利费的财税处理涉及到会计入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会计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对福利费的范围没有具体规定,仅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该视同销售,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能抵扣进项税。 3、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讨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从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免征个税。除此以外,其他性质的福利费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企业食堂给员工提供就餐服务,若员工先花钱吃饭,企业再给每位员工发放餐补,由于每个人享受到的福利费是可以分清的,餐补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但,如果员工免费就餐,每个人享受到的福利无法分割,则不用缴纳个税。 警惕! 福利费税前扣除2个易错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易错点一:企业所得税法职工福利费扣除方式改变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原税法相比规定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政策由原来的允许按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改为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据实扣除。 例:某公司于2018年计提福利费50万元,未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当年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为45万,其他5万元为已计提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未实际发生。该公司在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对5万元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做纳税调整, 易错点二:将不应计入职工福利费的费用计入 例:某公司2019年在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用餐1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而误入职工福利费;年底,工会组织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购买运动服装5万元,应计入工会经费,而不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应调整相应会计科目,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